第十章 后续改进的提供与分享
第二十五条 合同所称的后续改进,是指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或者双方对合同标的技术成果所作的革新和改进。双方约定,本合同标的技术成果后续改进由乙方为主、甲方配合完成,后续改进成果属于合同工厂。
第十一章 技术转让费
第二十六条 技术入门费为 万元。是指本合同产品有关的技术转让费,作为项目的前期费用,由合同工厂承担。
第十二章 合同的修改或终止
第二十七条 本合同签订后,如一方要求修改或终止合同,必须以书面提出,经甲乙双方同意后另行商签有关文件或合同,未经双方协商一致,终止合同方应承担对方的经济损失。
第十三章 垫款处理
第十四章 不可抗力事件
第二十八条 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时,应由不能履行合同一方提出公证部门证明文件,可免予承担经济责任。
第二十九条 若签约的任何一方,由于战争及严重的火灾、水灾、台风和地震所引起的事件,影响了合同的执行时,则应延迟合同期限,延迟时间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
第三十条 责任方应尽快地将发生的人力不可抗拒的事故电告另一方,并在 天内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另一方确认。
第三十一条 若人力不可抗拒事故延续到 天以上时,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尽快解决合同继续执行问题。
第十五章 违约责任
第三十二条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造成损失或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时,应由违约方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第十六章 争议的解决方法
第三十三条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当友好协商解决。
第三十四条 双方协商、调解不成的,双方商定,采用以下方式解决。
1、 申请项目履行地仲裁委员会仲裁;
2、 向项目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七章 仲裁
第三十五条 双方应本着友好合作精神,共同实施项目计划。如在执行合同中双方发生分歧,应通过协商的方式解决。提交项目履行地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
第三十六条 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第十八章 相关定义
第三十七条 "甲氨基阿维菌素b1苯甲酸盐"在本合同 中称为"甲维盐"。
第三十八条 "合同工厂"为"甲维盐"在嘉兴×××材料有限公司内的项目履行地。
第三十九条 "合同产品",指 "甲维盐"。
第四十条 "标准",指为制造合同产品由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中,乙方在生产中执行的标准。
第十九章 合同生效及其他
第四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一式两份。
第四十二条 委托代理人签订本合同书时,出具的委托证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四十三条 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正文有同等效力。
第四十四条 双方在本合同生效前交换的所有文件、函电等在本合同生效的同时自动失效。
第四十五条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由投资双方的授权代表签字即生效。
甲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