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0 甲方应按乙方制定的届时有效的价格标准为所选择的服务付款,并及时为所代理的域名及虚拟主机续费,乙方不负有提前通知的义务。甲方未按时付款或未及时续费造成域名被删除、虚拟主机被关闭或数据库被删除的损失由甲方自行负责。
2.11 甲方有权为客户开通代理商身份,及为客户其帐号充值(包括:代理商帐号及普通会员帐号),甲方有权对其客户提供网络服务审批,以使乙方尽快处理。由于本系统采用直接注册模式,甲方审批后提交的定单,乙方将为其直接处理,并不通过电话等方式与甲方取得联系。
2.12 甲方客户帐号(包括:代理商帐号及普通会员帐号)下有资金的客户,提交定单到乙方,乙方也将直接处理,不做任何审核,出现任何问题由甲方与客户协调,与乙方无关。
2.13 甲方应对乙方明确提示为保密资料的信息给予保密。
2.14 甲方将应邀参加乙方组织的代理商年会、研讨会和培训等活动。
2.15 金牌代理商可以通过我公司提供的"在线vcp系统(virtual channel provider虚拟渠道提供系统)"发展普通代理商,会员,及为代理商及会员充值。
2.16 金牌代理商可为普通会员开通业务申请,包括:域名、主机、邮箱、推广等。
2.17 金牌代理商可自由修改网站联系信息及交费方式,并可以为所售产品定价(分为代理商和普通会员两个级别标准)
3.乙方权利义务
3.1 乙方以在线实时注册系统方式为甲方提供域名注册、虚拟主机开通、网站推广等服务,并尽力使该注册系统有效运行。
3.2 乙方按甲方定制的服务规格为甲方提供虚拟主机服务,并按虚拟主机租用合同规定的义务提供相应的技术支持。
3.3 乙方按甲方定制的其他收费服务的规格为甲方提供服务,并按有关服务条款提供相应的技术支持。
3.4 乙方有权根据市场情况调整代理商制度和代理价格,并将在网站上及时公布或通过电子邮件通知甲方变更后的代理商制度和代理价格信息。更新后的各种信息自公布于乙方网站或通过电子邮件通知之时起生效,非特殊情况上述变更乙方均不另行通知甲方。
3.5 乙方提供自动查询功能,以使甲方能在网站上查询其业务信息和帐款信息。
3.6 乙方应对甲方的会员编号和密码及其他甲方明确提示为保密资料的信息给予保密。
3.7 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将甲方的名称出现在乙方的媒体广告中。
3.8 乙方持续完善代理服务系统,以更方便和支持甲方开展代理业务。
3.9 乙方视必要定期或不定期举办代理商年会、研讨会和培训等活动。
4.相互关系
甲方与乙方是相互独立的缔约人,本协议并不能解释为任何一方是另一方的合伙人、合资企业、委托人或代理人,或建立了任何形式的合法联盟或联营。本协议的名称和标题仅为便于阅读之目的,不包含任何实质意义,尤其是“代理”一词,在任何时候与任何场合都不得理解为甲方为乙方的代理人。
除了本协议中已表达的之外,每一方都有独立的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均不得将其债务强加于另一方或影响已赋予另一方的权利,若因任何一方的行为引起第三方诉讼、索赔,均由该方独立承担责任。
5.付款/结算条款
5.1 甲方成为乙方代理商的最低资金限额是_______元人民币,甲方在向乙方委托首次业务之前,须将至少______元人民币以有效方式汇至乙方在网站上指定的银行帐号,之后发生的业务逐笔从其中扣除,甲方代理商每次续费,最低充值为______元,低于______元,乙方不接受其代理商帐户充值,如甲方帐户中保证金不足,乙方将自动取消其代理商身份。
5.2 乙方的自动系统逐笔结算甲方的委托业务并从预付款中自动扣除,甲方自行查询余额并保证其余额足以支付下一笔委托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