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九条 本法所称刑事司法协助条约,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与外国缔结或者共同参加的刑事司法协助条约、移管被判刑人条约或者载有刑事司法协助、移管被判刑人条款的其他条约。
第七十条 本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颁布单位】:全国人大常委会
【颁布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3号
【效力级别】:宪法法律
【时 效 性】:现行有效
【颁布时间】:2018-10-25
【执行时间】:2018-10-25
第六十九条 本法所称刑事司法协助条约,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与外国缔结或者共同参加的刑事司法协助条约、移管被判刑人条约或者载有刑事司法协助、移管被判刑人条款的其他条约。
第七十条 本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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