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有权无偿使用或许可播放者、发行者在电影(电视剧)、电影(电视剧)的衍生产品、电影(电视剧)的宣传片或预告片使用乙方的姓名和肖像。但仅限于电影(电视剧)推广、宣传之目的。
第九条 参加宣传活动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参加电影(电视剧)的开机仪式、首播仪式以及其他宣传活动,无需就此向乙方支付酬金。乙方应当积极参加并配合甲方的有关宣传活动。
甲方要求乙方参加的宣传活动最多不超过_________次;否则,每超过一次应向乙方支付_________(税前/税后)酬金¥_______元,乙方亦有权拒绝甲方要求。
甲方要求乙方参加电影(电视剧)的宣传活动,应承担乙方往返交通及食宿费用。
第十条 双方保证
甲方:
1.甲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电影(电视剧)制作单位,并已取得《电影(电视剧)制作许可证》,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甲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甲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甲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5.保证电影片不会包含任何侵害乙方合法权益或者违反国家法律禁止性规定的内容。
乙方:
1.乙方有权自行签署本合同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下的所有义务;
2.乙方履行本合同下的所有义务皆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障碍;
3.本合同生效期间内,乙方不会受聘于除甲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
4.乙方为本合同中电影(电视剧)的拍摄而创作、提供或穿插的所有素材、创意、书面对白等皆系自己原创,不会侵犯任何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著作权等合法权益。
5.保证在本合同签署之前,不存在任何针对乙方的权利纠纷、索赔或者诉讼。
第十一条 保险
为确保乙方在执导过程中的人身、财产安全,甲方应为乙方办理商业保险,具体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 合同的解除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甲乙双方可以通过书面形式解除本合同:
1.乙方因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累计或连续超过_________天;
2.甲乙双方在本合同中所作保证不真实;
3.乙方部分或完全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致使其不能继续履行本合同;
4.甲方拖欠乙方酬金累计达到乙方全部应得酬金的百分之_________,经催告后,仍不支付的;
5.甲方破产、解散或被依法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6.甲方被依法吊销《电影(电视剧)制作许可证》;
第十三条 合同的终止
本合同在下列任一情形下终止:
1.乙方的工作全部结束,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2.甲乙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4.在委托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5.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6.当事人有其他违约或违法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7.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条 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