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
-
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9 年修订)
颁布单位:暂无信息 颁布文号:暂无信息 颁布时间:暂无信息 执行时间:暂无信息 时 效 性:暂无信息 效力级别:暂无信息
《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7年修订)》已经国务院批准,现予以发布,自2017年7月28日起施行。2015年4月10日国务院颁发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5年修订)》,现废纸。[ 详情 ]
-
中山市排水管理办法最新版
颁布单位:暂无信息 颁布文号:暂无信息 颁布时间:暂无信息 执行时间:暂无信息 时 效 性:暂无信息 效力级别:暂无信息
为了加强排水管理,保障排水设施安全运行,防治水污染和内涝灾害,保障公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中山市水环境保护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本办法共三十五条,自2017年5月1日起实施。《中山市中心城区排水设施管理暂行规定》(中府〔1998〕59号)和《中山市城市排水管理办法》(中府办〔2011〕33号)同时废止。[ 详情 ]
-
中山市群众自发性聚集活动安全管理规定
颁布单位:暂无信息 颁布文号:暂无信息 颁布时间:暂无信息 执行时间:暂无信息 时 效 性:暂无信息 效力级别:暂无信息
为加强对群众自发性聚集活动的安全管理,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保护公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广东省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本规定共五章二十七条,自2017年5月1日起施行。[ 详情 ]
-
烟台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规定
颁布单位:暂无信息 颁布文号:暂无信息 颁布时间:暂无信息 执行时间:暂无信息 时 效 性:暂无信息 效力级别:暂无信息
为了加强房屋使用安全管理,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人身、财产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本规定共六章五十条,自2017年6月1日起施行。[ 详情 ]
-
广东省各级人民政府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工作责任制规定
颁布单位:暂无信息 颁布文号:暂无信息 颁布时间:暂无信息 执行时间:暂无信息 时 效 性:暂无信息 效力级别:暂无信息
广东省为了明确各级人民政府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以下简称打假)工作职责,保护生产者、销售者、消费者和用户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秩序,根据《广东省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详情 ]
-
吉林省居住证管理办法最新版
颁布单位:暂无信息 颁布文号:暂无信息 颁布时间:暂无信息 执行时间:暂无信息 时 效 性:暂无信息 效力级别:暂无信息
为了规范居住证管理,推进居住证持有人享受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全覆盖,维护居住证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居住证暂行条例》,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详情 ]
-
齐齐哈尔市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颁布单位:暂无信息 颁布文号:暂无信息 颁布时间:暂无信息 执行时间:暂无信息 时 效 性:暂无信息 效力级别:暂无信息
为加强齐齐哈尔市水上交通安全管理,维护水上交通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详情 ]
-
上海市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管理办法
颁布单位:暂无信息 颁布文号:暂无信息 颁布时间:暂无信息 执行时间:暂无信息 时 效 性:暂无信息 效力级别:暂无信息
为了规范本市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管理,改善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居住条件,制定本办法。《上海市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管理办法》已经2016年2月29日市政府第109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6年5月1日起施行。[ 详情 ]
-
武汉市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管理办法
颁布单位:暂无信息 颁布文号:暂无信息 颁布时间:暂无信息 执行时间:暂无信息 时 效 性:暂无信息 效力级别:暂无信息
为加强对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的监督管理,防御与减轻地震灾害,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23号)、《湖北省防震减灾条例》、《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管理规定》(中国地震局令第7号)、《湖北省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327号)等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详情 ]
-
徐州市城建档案管理办法
颁布单位:暂无信息 颁布文号:暂无信息 颁布时间:暂无信息 执行时间:暂无信息 时 效 性:暂无信息 效力级别:暂无信息
为了加强城建档案管理,发挥城建档案在城乡规划、建设、管理中的作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详情 ]
-
徐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和管理办法
颁布单位:暂无信息 颁布文号:暂无信息 颁布时间:暂无信息 执行时间:暂无信息 时 效 性:暂无信息 效力级别:暂无信息
为完善我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加快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资源化、减量化处理步伐,提升城市生态环境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国家计委、财政部、建设部、国家环保总局关于实行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促进垃圾处理产业化的通知》(计价格[2002]872号)、《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建设部第157号令)、《江苏省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苏价工[2009]60号)等相关规定[ 详情 ]
-
合肥市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颁布单位:暂无信息 颁布文号:暂无信息 颁布时间:暂无信息 执行时间:暂无信息 时 效 性:暂无信息 效力级别:暂无信息
《合肥市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经2016年2月14日合肥市人民政府第6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2016年3月17日合肥市人民政府令第184号公布。该《办法》分总则、畜禽养殖、畜禽屠宰、畜产品经营、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则7章36条,自2016年5月1日起施行。2005年9月15日合肥市人民政府令第118号公布的《合肥市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予以废止。[ 详情 ]
-
沈阳市老年人权益保障办法
颁布单位:暂无信息 颁布文号:暂无信息 颁布时间:暂无信息 执行时间:暂无信息 时 效 性:暂无信息 效力级别:暂无信息
为了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发展老年事业,弘扬中华民族敬老、养老、助老的美德,促进社会文明进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辽宁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详情 ]
-
四川省城镇地下管线管理办法
颁布单位:暂无信息 颁布文号:暂无信息 颁布时间:暂无信息 执行时间:暂无信息 时 效 性:暂无信息 效力级别:暂无信息
为规范城镇地下管线管理,保障地下管线有序建设和安全运行,合理开发利用地下空间资源,根据四川省实际,制定本办法。《四川省城镇地下管线管理办法》于2016年3月17日由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305号发布,自2016年5月1日起施行。共八章,43条。[ 详情 ]
-
四川省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
颁布单位:暂无信息 颁布文号:暂无信息 颁布时间:暂无信息 执行时间:暂无信息 时 效 性:暂无信息 效力级别:暂无信息
为保障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提高生活饮用水卫生质量,防止传染病的流行,保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国务院《城市供水条例》、《四川省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条例》以及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四川实际,制定本办法。[ 详情 ]
-
安徽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颁布单位:暂无信息 颁布文号:暂无信息 颁布时间:暂无信息 执行时间:暂无信息 时 效 性:暂无信息 效力级别:暂无信息
《安徽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经2016年1月28日安徽省人民政府第69次常务会议通过,2016年2月15日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265号公布。该《办法》分总则、主体责任、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则5章36条,自2016年4月1日起施行。废止《安徽省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详情 ]
-
安徽省药品和医疗器械使用监督管理办法
颁布单位:暂无信息 颁布文号:暂无信息 颁布时间:暂无信息 执行时间:暂无信息 时 效 性:暂无信息 效力级别:暂无信息
《安徽省药品和医疗器械使用监督管理办法》于2007年12月18日以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207号公布,2016年1月28日安徽省人民政府第69次常务会议修订,2016年2月16日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266号发布。该《办法》分总则,采购、收货、验收,贮存、养护、维护,调剂、使用,监督检查,法律责任,附则7章35条,自2016年4月1日起施行。[ 详情 ]
-
湖北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
颁布单位:暂无信息 颁布文号:暂无信息 颁布时间:暂无信息 执行时间:暂无信息 时 效 性:暂无信息 效力级别:暂无信息
为了规范取用水行为,加强取用水需求管理,加快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推动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与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相协调,建设节水型社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详情 ]
-
浙江省通信设施建设和保护规定
颁布单位:暂无信息 颁布文号:暂无信息 颁布时间:暂无信息 执行时间:暂无信息 时 效 性:暂无信息 效力级别:暂无信息
为加强通信设施建设和保护,保障通信网络安全畅通,提升通信服务水平,促进通信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浙江省通信设施建设和保护规定》已经省人民政府第6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6年4月1日起施行。[ 详情 ]
-
浙江省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办法
颁布单位:暂无信息 颁布文号:暂无信息 颁布时间:暂无信息 执行时间:暂无信息 时 效 性:暂无信息 效力级别:暂无信息
为贯彻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落实资源节约优先战略,优化土地资源配置,保护土地权利人合法权益,保障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浙江省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办法》经浙江省人民政府第6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2016年2月26日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43号公布。该《办法》分总则、规模管控、土地供应和收回、土地盘活利用、监督管理、附...[ 详情 ]
法律咨询FAQ
- “两高一部”明确盗用身份证办手机卡银行卡等属于犯罪
- 证监会发布新版证券市场禁入规定
- 这些行为属于帮助电信网络诈骗犯罪!
- 文化市场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出新规
- 最高检、司法部、全国律协推动构建良性互动新型检律关系
- 最高法发布互联网司法改革典型案例
- 重庆知识产权法庭正式成立
- 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将于6月23日开始网上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
- 国家中医应急医疗队伍怎么建?官方指南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