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行政调解办法

【颁布单位】:暂无信息

【颁布文号】:暂无信息

【效力级别】:暂无信息

【时  效  性】:暂无信息

【颁布时间】:暂无信息

【执行时间】:暂无信息

第三十七条 本办法所称的当事人包括民事纠纷的双方当事人、行政争议的行政相对人、与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

第三十八条 本办法自2017年7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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