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业务合作协议书

编号:

甲 方:

法人代表:

地 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 真:

乙 方:

法人代表:

地 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 真:

鉴于:

1.甲方系经合法注册的 公司,专门从事 业务。

2.乙方为深圳广播电影电视集团,是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电信三家运营商无线增值业务的合作伙伴(icp证号:)。

3.甲乙双方共同承诺将无线互联技术广泛、深入应用于信息服务,最终双方形成切实可行的商务合作模式。

4.甲方为" 大赛"活动的主办方和制作方,并负责媒体宣传等活动实施工作。甲乙双方本着资源共享,互惠互利的原则,同意发挥各自优势合作开展" 大赛" 增值业务。 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就共同开展" 大赛" 增值业务事宜,经协商达成以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作项目内容

1.1甲乙双方利用各自服务领域的资源优势,就合作开办"深圳健身先生健身小姐总决选"进行合作。合作项目见下表:

┌─────────────┬─────────┬────────┬────────┐

│ 项目名称 │ 参与类型 │ 资费标准 │ 节目类型 │

│ │ │ │ (自动/人工) │

├─────────────┼─────────┼────────┼────────┤

│ │ │ │ │

├─────────────┼─────────┼────────┼────────┤

│ │ │ │ │

└─────────────┴─────────┴────────┴────────┘

如需增加其他新合作项目,双方确认后,以上表形式签署并作为本协议的附件。

甲乙双方共同推出“赛事投票互动”短信/声讯服务:乙方提供短信网络或声讯平台及相关的技术支持和技术服务;甲方提供比赛信息内容,赛事宣传推广。甲乙双方合作短信的具体事宜、地址码、上行业务代码、费率及所产生的利益分成比例以本协议约定为准,本协议未约定的,以本协议附件形式补充,以后开通的新业务必须以附件的形式签订,并作为双方结算的依据。

第二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2.1 甲方根据合作项目的要求提供所需的比赛信息内容,赛事宣传推广。及时提供相应的资源,保证提供的资源没有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否则因侵权而引起的一切争议或纠纷由甲方负责处理,如因此而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甲方负责赔偿。

2.2 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供的信息内容进行审核,有权拒绝发布违法或违反电信行业有关管理规定的信息。若发现乙方所宣传的信息有违反本协议约定的禁止内容,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采取措施予以纠正。(律师提示:甲方应该是提供信息的一方,而乙方只是负责发布,因此本条内容建议删去)

2.3 乙方负责合作项目的计费与有关数据统计工作,甲方有权查阅与审核,双方财务结算以经双方审核后的数据为准。

2.4 在合作期间,如出现电信资费调整、号码资源调整以及电信行业的其他政策或管理规范调整的,乙方应及时知会甲方;甲方对乙方因上述调整所做的有关行为应表示理解和接受。

2.5甲方必须根据协议和合作项目的要求提供约定的信息内容。甲方提供的信息服务内容必须合法、健康、准确,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甲方不得提供如下信息内容:政治性新闻、涉及国家机密和危害国家安全的内容;违反国家民族政策和宗教政策的内容;有损于社会秩序、公共道德及他人合法权益的内容;黄色、淫秽色情的内容;侮辱或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含有法律法规所禁止的其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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