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协助合作公司落实水、电、交通等生产经营条件;
8.协助合作公司招聘经营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工人和所需其他人员;
9.协助合作公司办理有关暂住证、入境签证、工作许可证等手续;
10.负责办理合作公司委托的其他事宜。
乙方责任:
1.按第九条规定提供合作条件,并负责将作为乙方出资的机器设备等实物运至合作公司目的地;
2.协助合作公司办理在国际市场选购机器设备、材料等有关事宜;
3.协助合作公司设备安装、调试以及提供试生产所需的技术人员;
4.负责培训合作公司的技术人员和工人;
5.负责合作公司在规定的期限内按设计能力稳定地生产合格产品;
6.负责办理合作公司委托的其他事宜。
两方责任:_________。
第六章 技术、设备、原材料
第十四条 合作公司所采用的技术为_________方负责提供时,_________方为合作公司的技术责任方,技术责任方承担如下技术责任;
1.保证为合作公司提供 ,按要求生产出质量合格的产品;
2.保证培训_________,技术培训费用由方负责(或订技术培训合同)。
3.如不能提供或有意欺瞒造成损失,应负赔偿责任。
如有技术转让时,按_________签订技术转让合同,属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一并报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或委托的审批机构)批准。
第十五条 合作公司所需设备等,可在国内外市场自行购买;合作公司在国际市场选购设备时,应有各方人员到场共同确定有关事宜,价格不得高于同期市场价格水平。合作公司从国际市场购买的设备等,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规定,提交中国商品检验机构检验认证。
第十六条 合作公司原材料从购买,价格由董事会审定。
第七章 收益分配和风险亏损承担
第十七条 合作公司在完税并提取各项基金后,收益按如下方式进行分配:
(注:1.合作各方可以采用分配利润、分配产品或者合作各方共同商定的其他方式分配收益。采用分配产品或其他方式分配收益的,应当按照税法的有关规定,计算应纳税额。2.合作各方在合同中约定合作期满时合作公司的全部固定资产无偿归中方所有的,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在合同中约定境外合作方在合作期限内先行回收投资的方法及有关事项。)
第十八条 合作公司经营亏损
(注:根据情况具体约定。)
第八章 董事会
第十九条 合营公司注册登记之日,为合营公司董事会成立之日。
第二十条 董事会由____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委派____名,乙方委派_____名。董事长由______方委派,副董事长由________方委派。
第二十一条 董事会成员任期_________年,经委派方继续委派可以连任。
第二十二条 董事会是合营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合营公司中的一切重大事宜。其职权主要如下:
1.决定和批准总经理提出的重要报告(如生产规划、年度营业报告、资金、贷款等);
2.批准年度财务报表、收支预算、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3.通过公司的重要规章制度;
4.决定设立分支机构;
5.修改公司规章制度;
6.讨论决定合营公司停产、终止或与另一个经济组织合并;
7.决定聘用总经理、总工程师、总会计师、审计师等高级职员;
8.负责合营公司终止和期满时的清算工作;
9.其它应由董事会决定的重大事宜。